服裝設計屬于工藝美術范疇,是實用性和藝術性相結合的一種藝術形式。設計(Design)意指計劃、構思、設立方案,也含有意象、作圖、造型之意,而服裝設計的定義就是解決人們穿著生活體系中諸問題的富有創(chuàng)造性的計劃及創(chuàng)作行為。它是一門涉及領域極廣的邊緣學科,和文學、藝術、歷史、哲學、宗教、美學、心理學、生理學以及人體工學等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密切相關。作為一門綜合性的藝術,服裝設計具有一般實用藝術的共性,但在內容與形式以及表達手段上又具有自身的特性。
服裝所具有的實用功能與審美功能要求設計者首先要明確設計的目的,要根據(jù)穿著的對象、環(huán)境、場合、時間等等基本條件去進行創(chuàng)造性的設想,尋求人、環(huán)境、服裝的高度諧合。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服裝設計必須考慮的前提條件——T.P.O.原則。 T.P.O.三個字母分別代表Time(時間)、Place(場合、環(huán)境)、Object(主體、著裝者)。